6月12日,省第二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正式進駐昭通市開展第二輪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工作。6月26日,省督察組向昭通市交辦第十五批群眾投訴舉報生態環境問題14件,涉及鹽津縣1件(詳見附件),現將辦理情況進行公開(詳見附件)。
附件:群眾投訴舉報問題辦理情況一覽表
鹽津縣迎接省生態環境保護例行督察
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7月1日
附件
群眾投訴舉報問題辦理情況一覽表
(第十一批 2023年6月22日)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 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污染 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 屬實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 辦結 | 備注 |
1 | D53060020230626003 | 舉報人反映:1.鹽津縣普洱鎮燈草村河邊有一個砂石料場,改變河流走向,砂石料場周圍河水渾濁;2.砂石料場上方有一個殺豬場,舉報人認為有污染。 | 鹽津縣 | 其他 | 反映問題不屬實。經調查一是“砂石料場”核實為中核國匠建設實業(鹽津)有限公司2020年11月為鹽津縣普洱鎮重點河道整治(清淤疏浚)工程,在普洱鎮燈草村建設了一條砂石料生產線。該公司于2021年11月停產至今,僅2023年5月中旬進行設備維護,調試生產了一周,無其他生產經營活動。清淤工作中,該公司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實施,未改變河流走向,且砂石料加工廠廠區未占用河床。同時,現場調查時河水清澈,未見渾濁現象,經核實為汛期來臨時,黃坪河河水上漲,沿途沖刷河床導致河水渾濁,與該砂石料加工廠無關;二是“殺豬廠”核實為鹽津普洱世雄生豬定點屠宰場,該場于2004年5月申報建場,原場址位于鹽津縣普洱鎮跳橋石社區,2017年5月因群眾住宅密集,搬遷至普洱鎮燈草村長田社,后因未依法取得昭通市人民政府頒發的《生豬定點屠宰鎮》和污染防治設施不健全,于2019年10月停產至今?,F場檢查污水收集管道排立規范整齊,無破裂和滲漏痕跡,廢水總排口干涸,無廢水排放痕跡。已責令中核國匠建設實業(鹽津)有限公司和鹽津普洱世雄生豬定點屠宰場在恢復生產前必須到相關部門提交復工申請,經職能部門檢查其污染防治設施完善,手續齊全后方可恢復生產。 | 部分屬實 | 已責令中核國匠建設實業(鹽津)有限公司和鹽津普洱世雄生豬定點屠宰場在恢復生產前必須到相關部門提交復工申請,經職能部門檢查其污染防治設施完善,手續齊全后方可恢復生產。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