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鹽津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政策解讀
近日,鹽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鹽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鹽津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鹽政辦發〔2023〕56號,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各級各部門貫徹落實,便于公眾了解《通知》相關內容,現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2022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2022〕2號),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依法編制并及時動態調整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國辦發〔2023〕5號),對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進行修訂和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辦發〔2023〕24號),昭通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公布〈昭通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昭政辦發〔2023〕48號),調整公布了省市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同時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編制并公布本級行政許可事項清單,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鹽津縣及時開展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的梳理調整工作,修訂形成鹽津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共涉及行政許可事項236項。經書面征求10個鄉鎮、縣級有關單位意見建議后,通過合法性審查,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印發實施。
二、工作目標
將依法設定的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以“清單化”推進行政許可“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進一步構建事項統一、權責清晰的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體系,推動同一事項同標準受理、無差別辦理,助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發市場主體活力。
三、主要內容
(一)印發了《鹽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鹽津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二)對行政許可事項的主要調整情況作了說明;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修訂等情況,對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的設定和實施依據等內容作出調整。
鹽津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鹽津縣行政許可事項清單(2023年版)》的通知:
http://www.stlhibernians.org/pub/description/41968.html